杰克豪斯稍微想了想:“这事儿,法律上没有风险么?你们签了多高的‘转会费’?能够压制住跳槽扩散么?我怎么觉得行不通?”
麻依依笑了:“豪斯先生肯定是硅谷呆久了,把大洋国的法律跟国内的情况搞混了吧。我国法律是允许签订超高额‘转会费’和保密罚金条款的,上不封顶。而且,我们的所有手续,都是挪到国内了。”
地球上,谷歌当年之所以对人才分裂增殖的控制不是很彻底,关键是美国佬该死的法律。
在加州,为了鼓励科技竞争,防止垄断,加州法律有规定凡是事实上导致限制技术进步扩散的竞业禁止罚金条款无效。
谷歌公司就被这条法律搞过好多次,理由就是谷歌的很多超高额竞业禁止罚金合同,限制了人才在硅谷的流动。
所以,在地球上的美国,哪怕你发现了一个“在我定义这个科技学科的时候,世界上所有懂这项技能的人,都是我的学生或者雇员,而且签订了足够高额的竞业罚金”的新领域,你也没法通过把人圈养死来先吃上三五年独食。
加州的这条额外法律,具体是这样表述的:“如果一个人只会一种谋生的手艺,那就必须允许他使用这种手艺谋生”。这条法律在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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