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属于强强合作,共同能提升彼此的一种知名度。
是老天爷有句话说,要作死,非死不可。
如果宫时川在这个风口浪尖,接下这一个模特走秀的工作,表面上看能和顶级的奢侈品牌合作,使他付出代价会更加惨烈,他的人设包括他所经营多年的个人形象品牌将会在一夕之间坍塌。
看了走秀的模特的酬劳,确实是非常的高昂,也是提前支付全额报酬,以美元来进行结算,按照市场报价来说,这一份的薪酬应该算是非常的昂贵。
要仔细的看了一下合同里面的一些细节,最重要的核心一点是如果一旦签订了这份合同,如果没有执行合同,那么同样将会赔偿高额的赔偿金。
可以以过来人身份向他担保,如果他一旦签订这份合同,社会的舆论和自己的良心,绝对不会允许他走这份模特秀那么照,那个时候他赔付巨额的高额赔偿是一方面的,方面他将无力去抵挡住,来自网友们对他的抵制。
对,一句成语可以使用这份合同:其心可诛。
我想了一下,本想不管这份闲事,因为我管的这件事情,也许可能会得罪慕容先生。想必慕容先生也很渴望他签订这份合同吧,想必从这份合同中他也收取不少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