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小城女律师 > 第二百三十三章 证据的有效性(二)
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而缺少进一步的证据的情况下,认定盖然性高的事实发生,较认定盖然性低的事实发生,更接近于真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放入书架第七十三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该规定实际上赋予了法官在事实真伪不明的状况下根据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作出裁决的权力。

    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应当从证据的三性——真实性、来源的合法性和关联性三个方面结合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已认定的其他证据进行全面、综合的审核认定。显然这里并不是以证据的日期前后来判断。

    “这意思是说,就算我们现在出具这份证据,法官不会认为原来的那份证据是假的,所以你要我们写前一份证据作废无效,是吧?”

    问这话的是一个法令纹深、面容严肃的,看上去四十多岁的瘦高个子的中年男人,这样的人给人第一印象就是不好相处的人。

    看到黄一曦看向他,他竟然自我介绍,“陈泽艺。”

    旁边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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