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小城女律师 > 第三百零六章 诉讼or仲裁(二)
话不离效率,虽然她语气咄咄逼人,但是站在她的立场上,倒也没错。

    法院的诉讼程序一般实行四级法院二审终审制,分为一审和二审,对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再审再申,虽然再审再申是不影响判决结果,可是也有很多情况下会发回重审甚至直接改判决,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的期限为6个月,并可延长,二审的期限为3个月,也可延长,如果案件进入再审、重审或抗诉环节,审理流程可能会从头开始。所以,当一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其时间成本便不容忽视。

    相比之下,一裁终局制度简单明快。保证了仲裁裁决一经做出,便具备了强制执行效力,可以为争讼人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

    而且现在还有网络仲裁的方式,包括立案、受理、审理到裁决、送达等都在网上进行,方便快捷,经济可行。

    知道两位律师已经领会到他们之所以选择仲裁程序的原因,黄一曦也不客气,直接抛出矛盾焦点。

    “你们说说,诉讼有那么多的诟病,仲裁有那么多的好处,为什么大家宁可选择诉讼,而不选择仲裁呢?”

    明知道法院门难进事情难办时间久长,而仲裁门槛好跨,为什么大家是宁愿走那条极为艰难的路,而不愿意去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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