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签喽!”袁相仁自己下决定,“我签十五年长约。”他以前在袁家班,每月薪水三千出头,片酬不到一万块,公司给他的武指合约是两万,关键是有执导的机会。
“我也签十五年!”袁家兄弟面前有三份合约,最短是三年期,居中是十年期,最长是十五年期。
为什么要选择十五年?不是他们衷心,他们与陈维云只有一部戏的交情,还不到死心塌地的程度,签长约是看中里边的两项条款。
第一,导演每年可以从公司拿到所拍电影录像带销售、租赁、卖断版权所获盈利的1%分红,三年期合约里没有这一项。
第二,每隔五年,录像带分红比例上涨1%,十年期合约里没有这一项。
陈维云为了防止艺人跳槽,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演员合约他以肖像权以及周边商品作筹码,导演合约他以录像带盈利作筹码,他准备采用这种措施与艺人建立长期的利益纽带。
至于片酬,陈维云不准备增加多少。
平行时空香江艺人的片酬一涨再涨,直接涨破千万大关,陈维云无法接受这种高片酬制度,但这又是一个几乎无解的难题。
从85年开始,香江影市快速膨胀,只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