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有着共同的期待和愿望之时,交流真的是事半功倍。或者说,这世上没有什么比酒逢知己千杯少更让人愉悦的事情存在了。
莫里斯对我的提议很有兴趣,特别是当我提出建立一个股份制公司的时候,他甚至激动的离开了座位,面色也有些涨红!
对于荷兰这样一个有着深厚信用根基的国度而言,缺少一种与之向适应和配套的经济发展模式,那是多么令人郁闷的一件事情!
而今天,当我提出这个提议之时,就宛如在莫里斯的眼前点起了一盏明灯!简直是干柴烈火、一触既燃!
而此时,张佑熙也加入了我们的讨论之中,一切进展的都非常顺利,只有一点让我很无语——宛如历史上十几年后的实际情况一般,莫里斯提出这个公司建议起名“东印度公司”。
对于这个名字,很多人都是抱着极深的怨念的,但是殊不知,这正是对历史的不了解造成的误区。
历史上,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许多欧洲国家,包括葡萄牙、英国、荷兰、丹麦、法国等国家都在东半球建立过东印度公司。
其中和英国东印度公司一样名声在外的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虽然两家公司的名称、所处的时代等都相同,但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