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两夜,安世卿到了一座小镇。
枫桥镇。
安世卿随便找了家客栈,一头扎进去,却被客栈的跑堂伙计当叫花子驱赶。
“去去去,哪来的叫花子,脏死了!看清楚,这是你该来的地儿吗!赶紧走!”
伙计的嚷嚷声将无数目光引到客栈门口。
这会儿正是晌午用饭的时间,客栈里吃饭的人还真不少。本来客栈里的气氛挺好,突然来了一个浑身脏兮兮的蒙头叫花子败了大家的兴致,很多人看过去的目光并不和善。
见那叫花子不走,店小二暴躁脾气一上来,过去就要用拳脚将人撵走。
谁料,见那叫花子的手一抬,伙计的眼睛立马就直了。
那脏家伙的两指间竟挟了一颗明晃晃的金豆子!
安世卿将金豆子抛给伙计。
那伙计忙不迭接住,生怕到手的金豆子自个儿长了腿脚跑了一样,小心珍惜的用两只手将它捂住。同时,他对叫花子一样的安世卿立马换上了一副极为灿烂的笑脸,哈着腰用足了热情的劲儿将安世卿迎进客栈。
“客官,小的眼拙,您请上座!”
“废话少说,把你们店里最好的酒菜统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