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春节过后,汪一先生还真有点行动,按照计划书上说的,昨天送来了100万元的支票,要求逐步清息。但随之而来,有两个问题摆在湖贝支行领导的面前:一是他们两家企业的逾期利息是由银行按月息18‰计算而累积起来的,法院的判决书则要求从逾期开始按人民银行的逾期利率计算;二是银行认可的还款计划中有一句话说:“……我公司要求在还清利息后,即刻进行资产重组,将罚息改为正常利息。”像这种在协调过程中银企双方达成默契的事,如果一方没有做好,或者不愿意去做,一般来说,下面的文章便很难再写下去了。
于是,这天上午,王显耀叫来陈作业、夏天和营业部的谭飞燕,商量起这事来了。
其实,关于老贷款利息的问题,在夏天与两个行长之间已有共识,无论是从全行员工福利的角度,还是从日后对社会的交代、抑或两级班子的面子上来看,又或是依法执行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来说,都应该把逾期贷款的利率降下来了。从另一方面来说,只要借款企业有心按照判决书进行利息复核,银行也不可能收到高于判决书的利息的。
王显耀说明原委后,陈作业和夏天都没有说话。这时,只听谭飞燕说:“计算了收益的挂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