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贵Z招商公司与华侨公司签订合同,引存一年期存款450万元,存单号:205031162,支付利差67.59万元;贵Z招商公司与特区仪表公司签订合同,引存一年期存款50万元,存单号:205001070,支付利差7万元)。另外的400万元贷款,由湖贝金融服务社自主引存解决存款配套,贵Z招商(深圳)发展有限公司向湖贝金融服务社支付利差34.19万元。
现将有关问题说明以下:
1、利差划付情况:贵Z招商(深圳)有限公司与华侨公司交付转帐支票时,贵Z招商(深圳)公司会计夏淑文和总公司派员王小姐一起直接与华侨公司的韩会计及出纳到柜台办理。②贵Z招商公司与特区仪表公司办理转帐支票时,亦由夏会计、王小姐等人与特区仪表公司的高先生、曾出纳直接在柜台办理。③贵Z招商(深圳)公司与本金融服务社交付支票时,由贵Z招商(深圳)公司的财务人员直接到金融服务社财务室交给财务人员莫小姐、冯小姐。
因此,800万元贷款的相关利差的划付工作,本社信贷人员均未参与。
2、“以贷引存”问题。总的来说,当年湖贝金融服务社在开业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存款规模上升到近六亿元,“引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