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危险啊孩子 > 正文 三三二、苏公安的《申请再审书》上京
想得多。对!就往最高人民法院送。
    于是,从事专案的苏公安与工业村聘请的律师几经斟酌,写出了以工业村的名义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的《申请再审书》,全文如下:
    申请再审书
    申请再审人:深圳宝安工业村民委员会。
    住所地:深圳宝安工业村。
    法定代表人:陈胜利,职务:村委主任。
    被申请再审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
    住所地:深圳罗湖湖贝路。
    法定代表人:王显耀,职务:行长。
    被申请再审人:深圳宝安福利床业有限公司。
    住所地:深圳新安海滨路2栋。
    法定代表人:陈连平,总经理。
    申请请求:
    1、裁定对省高级人民法院(1998)粤法经二上字第170号民事判决书提起再审。
    2、裁定撤销上述第170号民事判决书和深圳中院(1997)深中法经初字第1170号民事判决书。
    3、裁定驳回被申请再审人市民银行湖贝支行的起诉,将本案移送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查处。
    4、两被申请再审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