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孩子往往比过去的人想象之中要更早成熟,而也就是因为如此,所以各种各样的校园暴力,社会暴力事件都层出不穷,各种各样的犯罪集团,也热衷于招收一些年龄极小的小孩子作为集团的一员,最根本的原因,无非就是因为这些小孩子在年龄上具备天生的优势,能够减免很多的刑责……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法,其实就已经非常不合时宜了……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这样的法律,已经不是在保护未成年人,反而是在侵犯未成年人的权利了……
其实,法律最根本的一点,是要保护守法者的利益,在守法者利益得以保全的前提之下,才需要去考虑违法者的利益……
而现代的很多司法制度之中,反而是过多的保护了违法者的利益,而对于受害者遭受的侵害,却往往无法给于足够的重视……
当然,给于所有人以人权和利益,本身是法律所应该追求的公平和公正……
但是,这种公平和公正,却是有前提的!
前提就是,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的人,都必须完完全全的遵守秩序,或者说,秩序能够覆盖到这个一个国家每一个阴暗角落的时候,只有当秩序足够强大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