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法律才能够同时兼顾够犯罪者和受害者双方的所有权益……
而在此之前,如果法律无法真正完全保障受害者的利益的情况下,如果还要去兼顾对于犯罪者的保护,那么无疑就是一件本末倒置的事情了……
而在王宇看起来,犯罪者就是犯罪者,犯罪者是不需要去用年龄进行区分的,犯罪就是犯罪,无知者不罪,本身就是一条谬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无知本身就是一种罪!
罪与恶,最根本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就是,恶类似于是一种天灾,本身是无法被追究责任的……
但是罪却不同!
罪往往是一件能够被追究责任的事情!
而这也就是秩序的根本所在!
有罪必罚!
违法必究!
如果说有善不赏,仅仅只是单纯意义上的助长了社会上的冷漠风气的话……
那么有罪不罚,则可以说是彻底在动用秩序的根基所在!
是的,根基!
罪与罚,本身是一种平衡的体系!
如果是犯罪是一种对于秩序的破坏的话,那么针对于犯罪源头的惩罚,则是一种对于秩序的修补……
一罪一罚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彼此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