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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给付豪分析:“通过买票房和返点行为获利的一方,对自己的行为有两种辩护的逻辑:其一,我有能力做;其二,我这样做是正常营销,我有这个钱和实力还有资源去做这个事,我为什么不去做呢?我不能因为别人没有能力去做,我也不去做吧?在一些发行人员眼中,无论是返点、买票房还是贿赂院线经理的支出,都不过是‘公关费’的一种。这就好像电影投资,有的投的多,有的投的少。片方用自己的发行资源,置换更好的宣传手段,这在他们看来无可厚非。”
付豪点头,部分赞同白露的说法。
“在某些发行人员眼里,返点就是一种奖励政策,卖产品还得给销售提成呢,更何况这本来就是一种销售。一个是总经销,一个是分销商,分销商那儿东西多,你要给奖励机制很正常。比如说麦当劳免费送汉堡,一样的,对吧?你不可能去骂他,说你真不要脸,钱都不挣了,只是为了要达到效果。在商业上,这就是可以的。
“还有业内人士用美国的情况做类比,美国的分账比例也不是一刀切的,他们也是阶梯式分账,电影放映时间越长,给影院返的点数越多。国内片方下调分账比例,也是一样的道理。
“目前在业内一致的观点是,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