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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钱稻孙、许寿裳2位科长合作中华民国国徽设计案,执笔《致国务院国徽拟图说明书》(说明书全文详见2005年版《鲁迅全集》);并设计了当时北京大学的校徽,系「北大」二字的美术字体;分管图书情报(图书资讯)业务:督导京师图书馆(后来的北京图书馆,现在的中国国家图书馆)等。直到被教育部时任署总长章士釗免职為止。
為此鲁迅向中华民国平政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胜诉,依法可以復职,但他选择离开政府体系。
好友易培基接任教育总长后签署了让僉事周树人復职的命令,并以兼国立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身份发出新的教授聘书,1926年318惨案爆发后,易培基等都被中华民国临时执政段祺瑞通缉了(註:鲁迅并没有被通缉)。
蔡元培将教育部改革為大学院期间,鲁迅被蔡元培聘為大学院「特约撰述员」,每月工资300圆。
大学院改回教育部后,这笔工资名义改為「教育部编译费」,仍按月支付。(1932年起,鲁迅不再兼任教育部「特约编译」。)
1926年,..南下厦门大学任文科教授。数月后,1927年,46岁的鲁迅离开厦门,18日抵达广州,19日晨在孙伏园、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