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说述评》、《新文化运动与国民党》。
1930年1月胡适、罗隆基、梁实秋三人有关人权问题的文章结集為《人权论集》交新月书店出版,后被国民党政府查禁。
在《我们走那条路》中提出:「要剷除打倒的是贫穷、疾病、愚昧、贪污、扰乱五大仇敌」。
1932年任国立北京大学文学院院长兼中国文学系主任,并邀蒋廷黻、丁文江、傅斯年、翁文灝创办《独立评论》,胡适先后共為其撰写了1309篇文章。
1935年抵达香港,逗留五天,主要接受香港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
1937年77芦沟桥事变发生后,蒋介石於8月19日要求胡适即日前往美国争取美方对中国的支持。
1938年任中华民国驻美国大使。1942年,辞去驻美大使一职,旅居纽约,从事学术研究。
1943年应聘為美国国会图书馆东方部名誉顾问。1944年在哈佛大学讲学。
1945年出任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代表在旧金山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以中华民国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的身分,在伦敦出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制订该组织的宪章。
1946年7月回到北平,任国立北京大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