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徐志摩,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3/6)
徐志摩留学后回到北平,常与朋友王賡相聚。王賡的妻子陆小曼,对徐志摩影响甚大。陆小曼聪慧活泼,是独生女,父亲陆宝曾是日本名相伊藤博文的得意门生,回国后任赋税司。
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平交际场相识相爱,并谈及婚嫁。徐父执意请梁啟超证婚,徐志摩求助於胡适,胡适果然把梁任公请了出来,梁任公在大庭广眾之下骂徐志摩:「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所以在学问方面没有成就,你这个人用情不专,以致离婚再娶..以后务要痛改前非,重作新人。」盛典举罢,徐志摩与陆小曼南下定居上海。
由於徐志摩离婚再娶,触怒了父亲,中断了对他的经济援助,而陆小曼生活挥霍无度,住的是3层楼的豪华住所,每月100银洋的租金,家裡佣人眾多,有司机、厨师、男僕,还有贴身丫鬟,这些巨额花费使徐志摩入不敷支。
应胡适的邀请,徐志摩兼教於北京大学,為了贴补家用,常在上海、南京、北京间往返,同时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法学院、大夏大学三所大学讲课,课餘还得赶写诗文,以赚取稿费。
沉溺於跳舞、打牌、票戏等夜生活的陆小曼每天天亮才上床,睡到下午两点才起身。
193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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