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书一样,鲜有人乐忠于翻阅,即便翻阅也不求甚解。所以,我只是觉得同是天涯沦落人罢了。
出院总会有彩虹的。这回是真心令我满足的是l同学请我吃饭,带我逛公园,纠正我性格中的缺陷,还让我有事可做。欢喜之后,便是依依不舍的离别。我最不喜欢离别,总让我有些忖忖不安,以为就是生离死别了。只不过我和喀纳斯有一个美丽的约会。水怪,冰川,落叶林,马和牛,哲罗鲑,还有真正意义上广袤的天空和纯蓝的湖面。离别的事情早就一飞飞到九霄云外。热血的我,像是燃烧的小宇宙,不知疲惫,发光发热,照亮同行的人。7天后,我回到l同学那里,因为我可以倾诉;我可是有好多话要说啊。我可以热热闹闹、痛痛快快、条条框框、深思熟虑的倾诉我内心中的不满,只是我说的比较含蓄,当然还必须尊重历史事实。我最喜爱的朝代是明朝,这个伟大的年代是朱元璋同学建立的,当时的首都是金陵南京。
南京,我爱你。你让我认识了明朝的伟大,你让我完成了我的梦想。我依稀记得当四个镁光灯的焦点聚在我身上,照的我几乎不能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大声朗诵着我的获奖感言:超级赛亚人在快被打死的时候被救活会爆发出更为强大的战斗力,这里要感谢m同学,你没能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