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义务监督前任的过错,而这个责任必须明确。
而这个规则最早是从英国大宪章贵族集团弄走了想要借助天主教势力的君权神授思想,弄走大宪章的查理二世之后,又从荷兰请回来一个新国王发展出来的。这在当时的表现是,前任国王的责任被追究了并遣散了,但是由我们这些人直接遣散似乎不合乎当时的大宪章,而是应该由下一任国王去弄,顺便还要补充一些新条款进入大宪章。但是前任国王没有合乎大家心意的子嗣,但又无论如何都得请来一个国王,否则无法向大宪章添加补充内容,否则他们这帮推翻并前任国王的大宪章贵族集团一个都跑不了,因为他们团结起来维护的就是大宪章赋予他们远超欧洲大陆的贵族们的权利,承担更大的责任。
所以,尽管在美国有很多民众抗议美国政府追责不彻底,不过想想就知道,这虽然不够道德,但无限追责只能导致社会道德的全面崩溃,因为那会让社会变成一个人人都盯着别人,整天想着告密,最终成为一个没人愿意承担任何责任的社会。
菲碧做为一个选择了沿着美国秩序体系攀缘而上的亚裔,她早就被打上了彻彻底底的美国上层阶级的标签了,而且,这个标签还不是很多人理解的香蕉人,或者abc的那种概念。如果不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