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两个小小少年的眼,但也让他们哭了好几天,他们知道,那个醇厚敦实的大哥,是再也回不来了。该死的老天,夺走了他们的父母兄弟,但更该死的日本人,却夺走了他们唯一的依靠。
带着两个弟弟,苟五随着苟家商队一起入西南进川,参加了独立团的公祭大会。
就像是闯入了一个新的世界,头一次,向来只操心肚皮问题的苟五知道了什么是国,什么是家,什么,又是国家。那个一身戎装的胖子长得不帅,但他站在所有人面前慷慨激昂,震耳发聩,身上仿佛带着光,让悲痛欲绝的苟五竟然觉得,大哥死得并不亏,他让如许多大人物在他的墓碑前脱帽鞠躬,他还击毙了最少三名日本人,他是英雄。
尤其是,当看到在场的二千多军人,不管是最大长官刘团长,还是没有腿就坐在板车上的残疾士兵,甚至是没有手的军官,都高高的举起右手放至耳际眉梢的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浑身的血仿佛都在沸腾,浑身战栗。
脑海中只有一个声音,他也要参军,和大哥一样,去打小鬼子。
这种感觉,他一直解释不通,哪怕他找到军需处最终因为是烈士兄弟获得许可穿上军装。直到许久以后,他才明白,那种感觉,叫荣誉和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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