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火车。为何以木车做比喻呢?因为它的构造和我们人是相似的。木车也像汽车一样,是由很多配件组成的。“因”是逻辑、道理的意思。七相木车因,即七种木车的道理。
以上这段论,简直有数学推理的味道了。我且看看,上师们是如何把“人我”分成七个部分来理解的。
七种因中的第一因,是抉择“我”与“五蕴”,或者“我”与“肉体和精神”非一体。
我们往往认为,“我”与“肉体和精神”是一体,精神和肉体就是“我”,除了肉体和精神以外,不会有一个单独的“我”。
这时,我们可以依次分解观察,首先分解肉体。人的身体至少可以分成五个部分:头、两只手、两只脚。那么,这五个当中谁是“我”呢?若头是“我”,当然不对!因为如果只有一个大脑,其他什么也没有的话,谁会说这是“我”呢?这只是一个头颅而已,不叫人。如果手、脚是“我”,也是错的。因为截肢的时候,可以不要左手或右手甚至双手,也可以不要双脚,但截肢者还是活下来了,还是认为有“我”的存在。在人体的每一个器官上,作同样的观察,也都找不到一个“我”。
上面这一段相类似的,我也看过一些资料,是在西方传教的一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