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了出去真是丢了大脸,岂敢再称名儒贤士。原来按照《礼记·王制》所载,以“冠、婚、丧、祭、乡、相见”为“六礼”。其中的“冠”就是为成年礼,而没到成年,或没举行过成年礼就结婚,那就是“非礼”了。
出现了如此大的疏漏,众人自然懊恼,竟然将如此大事给忽略了。可转念想想,这也不能全怪我们啊!想那小皇帝五岁开府主持琼州军政,八岁称朕受命监国,初时还觉的其年纪尚小,但其处理军政事务从不含糊,带领行朝走过了最艰难的时期。其所作所为哪里是小孩子该有的,渐渐的便适应了,不敢再小瞧,从心里将其视为成人,却忽略了陛下的年龄,不是提醒竟然忘了其还未行冠礼。
另外宋代虽然礼书上还在继续修冠礼,但除了真宗、徽宗和理宗为皇子行冠礼外,现实中冠礼仍然不受重视,皇子行冠礼并未形成定制。以致英宗时蔡襄论道:冠昏丧葬,礼之大者,冠礼今不复议。曾巩也指出:古之人重冠,于冠重字,字则亦未可忽也。今冠礼废,字亦非其时,古礼之不行甚矣。苏辙则说:今夫冠礼,所以养人之始,而归之正也,今皆废而不立。
宋代皇室中冠礼都已被疏忽至此,民间冠礼废弛的状况更可想而知。但这又是不能够绕过的重要环节,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