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营救行动,无论是对朕,还是对陈都统都是一场冒险,弄不好就是身败名裂啊!”赵昺苦笑着道。他清楚对于动用大军去营救二十几个身陷敌后,生死未卜的士兵,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军队系统是存在着巨大的争议的。
这问题说起来复杂,也很简单。在宋代士人阶层的崛起,使得武人倍受打压,地位低下。而入宋一来的军制也让世人对军兵没有好感。宋人的想法是:“盖民之敢为盗者,皆柴黯无赖有勇力之人,配隶诸军,正得其所”,也即宋太祖的说法:这种募兵养兵之策,可以取得“百代之利”,使“天下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矣”,“凶年饥岁,则有叛民而无叛兵,不幸乐岁而变生,则有叛兵而无叛民。”
基于这种设想,北宋仁宗朝沈遴知杭州时,百姓但凡犯法,不问情节轻重,尽刺为兵。南宋时也规定,“应犯强盗,合配远方之人,并配隶屯驻大军交管”;以至当时各路军队每年接收的发配罪人,“无虑数千人,其间往往多是强盗”;南宋严州“城中恶少群扰市”,知州萧隧为防止事态扩大,遂“密籍姓名,涅补军额”。
宋时的“杂役卒”尚非正规战斗之兵,而南宋时期屯驻大军中则不乏披挂上阵的配军。高宗时,池州都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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