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隋唐大猛士 > 第148章 革职
,虽说张仪臣这个县令是主官,可县令与县尉的关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从中央到地方,隋朝按其权限和职责范围区把官职分为四等,即长官、通判官、判官和勾检官。

    长官即正印之官,比如在章丘,县令就是长官。

    通判官即审核并拟判之法官,判官即为审判官,勾检是检请官,这就是四等官制。

    具体点来说,在一个县里,县令为长官,须躬亲狱讼。县丞为通判官,佐县令掌狱讼,县尉为判官,亲理庶务、分判众曹。主簿、录事为勾检官,主簿掌付事勾稽、省署抄目、纠正非违,录事掌受事发辰,检勾稽失。

    比如说有县里有案件,步骤就是先由录事或主簿受理诉状并登录受理始日,检查诉状内容和案件事实,无失则将案卷移交判官的县尉审理。

    县尉根据诉状所告内容再进一步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断,并把判断结果请示通判官县丞参议和审核。

    县丞在推鞫、判断的基础上,进一步审议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评议法律的适合是否正确,如县尉判断无失则拟判并呈请长官县令决断。

    如发现县丞判案不当,则以法正之后再拟判并呈请长官决断。

    长官县令复议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