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不知几分钟,终于,在某个路口拐角,裴伴看到一个身影快速划过,像是一道转瞬即逝的流光。
正跑动着的高个男生,上身着冷峻漆黑的冲锋衣,休闲牛仔裤下包裹着的双腿修长,跑动时姿态矫健得像是草原上捕猎的一头豹子。他手里抓着一条米灰色的毛织品,是原本应当系在他脖颈间的围巾。
再近一些,能较为清楚地观察到,男生原本就白得令好多女生羡慕的皮肤上似乎泛着浅浅的粉红色,那是剧烈运动后自然而然产生的生理现象。
从那个路口,到她面前,程清嘉花了多久?
裴伴无法用理智和科学去计算。
只觉得,他像是一道光那么快,刚刚她还在盯着将他衬得出类拔萃的黑色外套瞧,下一秒他好像就闪现到了她的面前。
如果不是光,那就是奇迹。
然后,裴伴又想到,他的跑步速度,似乎也随着岁数的增长,一年比一年快。犹记得刚入学那年的体测,裴伴在跑道一旁的草坪上抱腿坐着休息,她刚测完八百米,整个人都像是从地狱荡了一圈后被强行捞回来的。即便身心俱疲,但她的目光从未离开过暗红色塑胶跑道上的某一个点。
那个点属于最后一个梯队,这个梯队里的人大概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