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笑而过。再往后数,似乎也没有太多的选择,很快便想到唯一合适的人选朱斯年。
理由很是简单。
首先,朱斯年有钱。身为商会法律顾问,朱律师与人谈话,两个钟头就是一根金条的价钱,办两件小案的报酬足够买一辆汽车,没有人会怀疑他替锦玲赎身的财力和诚意。
其次,朱斯年有身份,由他说上去谈价钱,雪芳的姆妈不会太不给面子,贪心报出个天价。
最后,也是最要紧的,这位耶鲁师兄虽是留洋回来,却从不以狎妓为耻。一年前两人才刚认识,朱律师便坦白说过,自己十六七岁时就被家中长辈带去书寓学做人,男女那回事的开蒙便是与堂子里一位色艺出众的清倌人。
不知道为什么,唐竞总有一种印象,朱斯年不像其他出入书寓的男人,世俗到猥琐的地步,倒有种旧时代文人的做派,家中的只是妻子与母亲,书寓里的却是知己。也只有这样的人会理解他做这件事的初衷,就算是圆锦玲的一个梦吧。
于是,那天中午,唐竞便去麦根路上朱斯年的事务所拜访。
朱律师在那里开业已有十多年,事务所的门面与排场都不是其他同行可比,就连门口的看守都是包紫红色头巾的印度巡捕。巡捕房是很实惠的,谁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