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斯年简直不知道从何说起:本来只是一桩盗印字典的案子,几千册流在市面上,可说是证据确凿。郑律师代表被告,不知怎的却是叫她赢了。原告败诉之后又投告到律师公会,说她与主审推事勾结,左右判决。委员会做了一番调查,大约还是她丈夫那边的关系,可无根无据也只能算她本事。
结果前两日又来一宗投告,原告被告系同业竞争,她开价两千元代表原告,捉到了被告的短处,将其告上法庭,占尽上风。若是到此为止,也无可厚非。结果被告眼看要赔款坐牢,拿出三千元来聘请她,她竟然也接了,又去把人保出来,原案撤销。事情不过就是银钱纠纷,但这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的做法实在是闻所未闻,影响太过恶劣。要是任由这样的行为发展,我看这律师公会也不要了,干脆改名叫妓女公会算了。不对不对,连妓女都不如!
朱斯年一口气说下来,气得简直要大骂:就因为这件事,委员会决议开除她的会员资格,可这消息才刚传出去,南京就发话了。
那结果怎么样?唐竞问,看朱律师面色,其实已经猜到大半。
还能怎么样?只好输给他们咯,朱斯年果然道,语气难得的颓然,说是明日郑律师做东请吃饭,我只能多喊几个人叫她破费些,最好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