咐父子的孝敬。而每年五十万两银子的孝敬,不是直接将银票送到严府,而是……而是通过兴盛昌在浙江、福建及南直隶的分号,放高利贷。”
陈惇倒吸一口气:“放高利贷?”
楚嫣点头道:“五十万两银子放出去,日息一分,不出二月,就能收回来几百万两雪花银,大头严嵩拿走,小头就是陆家收入囊中。双方一拍即合,各有所需。严嵩须凭借兴盛昌的外衣操作,而兴盛昌凭借严嵩的权势,强行借贷,多少大户小民被逼借入高利贷,因为还不起而家破人亡。”
高利贷以货币的形式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当时借贷年利率大致在50%-100%之间,而史书中关于借贷牟取暴利的最早记载出现在《史记》中,汉景帝时期爆发了“七国之乱”。打战要花很多钱,为了应对战争,朝廷不但把国库掏空,还要向民间的富户去借钱。由于战争前期形势不明,那些富户们怕把钱借给朝廷后连本都收不回来,所以都不肯出借。有一位母颜氏却愿意倾囊相助,不过要求回报十倍的利息。结果三个月后,叛乱就被朝廷镇压下去了,母颜氏得到了丰厚的投资收益。由此,放高利贷便成为西汉官僚家族获取财富的重要途径之一。
到了南北朝的北魏时期,高利贷的现象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