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眼熟。
    叶栖栖将书拿出来,是下午签售会上的书,细长的手指捏着书脊,她想起来这应该是她让张雅文帮自己签名的那一本。
    另一只手蹭了蹭鼻尖,张雅文是什么时候趁她不注意把书放到自己包里的?
    还有,她为什么不直接把书交给自己?一本书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
    她翻开签名页,秀丽灵动的字体出现,是叶栖栖的最熟悉不过的字体。以前中学老师发高年级学长学姐的优秀作文,张雅文的作文的出现次数最高,以至于对于低年级的学生而言,不一定见过这个人,但是对这个名字还是非常熟悉的。
    语文老师喜欢将这些优秀学生的作文扫描一遍,一方面是重新录入比较麻烦,一方面也让其他人感受一下学霸的卷面,对于作文而言,一手漂亮的字会占很大的优势。
    张雅文的字体和学生时期有了一些变化,少了点拘谨,多了些灵动飘逸。
    竖排墨色的一行字静静地躺在白纸上。叶栖栖的指腹轻轻划过。
    “给我喜欢的人 张雅文”
    叶栖栖的心像是涨起的潮水,慢慢淹过心脏。对面车窗里的自己脸色扬起带着暖意的笑,眼睛里像是掺了细碎的金粉。
    原本身上所有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