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窗户,笼罩在他的身上,与多数小麦肌的男生不同,他肌白如玉,低垂的眉眼透露出几分淡色,睫毛如蝶舞,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钢笔划过习题本,发出轻微的沙沙声。
他的睫毛好长,叶忘忧心想。
突然,教室内的傅英好似察觉了两道炙热的视线,他转过头来。
叶忘忧脸红心跳的跑掉了!
一个星期后,于白陶气喘吁吁地跑过来,咬着她的耳朵说:“忘忧,傅英有女朋友了。”
叶忘忧握着铅笔的手一用力,手下的铅笔芯断了,顺势划出一道长长的痕迹,既毁了她手中的画作,又丑陋。
“我要得到他。”
“谁?”
“傅英。”
于白陶曾经问她,“得到傅英之后呢?”
叶忘忧沉思了一会儿,毅然道:“玩弄他,再抛弃。”
“出息了……”花季少女的于白陶松了一口气,还好,忘忧并不是很喜欢傅英。
数年后,傅英已经成为了叶忘忧心底的一道执念,像是一道丑陋陈旧的疤痕,时不时被掀开,伤她遍体鳞伤。
凝视五光十色的灯光太久,眼睛酸涩,她眨了眨眼,眼角渗出泪水,叶忘忧重复道:“喜欢傅英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