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逸笙比孟惊雁小两岁,也是个Omega,虽然远不及孟惊雁,却也算得上标志出众。从他跟着那个女人来了孟家,就什么都喜欢压孟惊雁一头。孟惊雁成绩好,他就卯着劲儿地学,就为了拿到名次之后去到孟惊雁面前耀武扬威。有女孩子追孟惊雁,他就要把人家女孩子勾到手再甩掉,然后再昭告天下:喜欢孟惊雁的都是破烂货。
    但这都是在孟玉昆背后,当着孟玉昆的时候,汪逸笙就是这个家里最乖最有正能量的孩子。哥哥什么事情做得好,我就要跟哥哥学。
    孟玉昆实在是太糊涂,所以直到他死,他还觉得一切都是命。
    想到孟玉昆,孟惊雁就不敢往后想了,他怕他想起那些他最不愿意想起,却又最害怕忘记的人。眼眶子突突地发热,他略用了一点点力气咬着下嘴唇。
    他在心里安慰自己:不是每天都这样吗?你不是刀枪不入吗?什么时候你孟惊雁也会觉得难受呢?你现在就一件事,把钱赚够把债还清把事办完,你才有资格一天到晚地穷琢磨。
    为了不让自己胡思乱想,孟惊雁把手机又按亮了,打开备忘录,里头一长溜的人名,有他曾经的朋友,有他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后面无一例外地跟着一个不小的数字,那是他要还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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