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温柔地握住我的手,“但我知道,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时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就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同桌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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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时候f同学是我们学校的传奇,长了张tvb里反恐精英的正气脸,成绩好到逆天,还会吹萨克斯,被很多怀春少女醒着睡着惦记。
他很拽,对谁都爱答不理的死样子,冷冷的。那时他在我眼里只是个爱装bi的静音冰箱,我的梦中情人是陈浩南,渴望成为大哥的女人,跟着大哥从铜锣湾一路砍到尖沙咀,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
我们高中是市里最好的一所中学,唯成绩论,学校有个规定,座位必须按成绩排,我们班主任又相当注重仪式感(肯定是巨蟹座)。所以期中和期末考试后,我们都要在走廊上排队,班主任拿着排名表从上到下喊,被喊到的才能进去选座位。
这种体验太不好了,我觉得这是人类迄今为止最不人道的一项的发明。f同学永远是第一个进去的,但他不坐第一排,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