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到国家贫富的大事之一,并提出了修定火宪的意见。
那时举行仪式的人,需用左手举火把,以减少明火乱动的危险。右手捧碗随时接灰烬,以防残火落地乱溅。
举火人要坐屋角,因为屋角不是活动的中心,还不准跟别人打招呼,不准讲话,不准唱歌,做到专心守职,可以说,对火的管理达到了一定高度。
汉代,水火盗贼不分家,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金吾”是两端带鎏金的铜棒,对付难管理的社会问题是很有威慑力的。
《汉书》中说,西汉长安“每街一亭”,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24街,有24个街亭。
街亭和现在的派出所差不多,街亭里有大鼓,有房间,有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容纳几千人。
东汉史学家荀悦对于火情的看法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防患于未然”是从这儿来的。
唐代负责火情的组织叫“武侯铺”,分布在城市、坊间,布置的消防兵从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在全城形成一个火情传达系统。
灭火工具大多是用猪、牛、羊等动物的皮编织的袋子。
据说,唐以前都是用这些简单的工具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