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买宋 > 第二百零九章 古代的救火制度
系到国家贫富的大事之一,并提出了修定火宪的意见。

    那时举行仪式的人,需用左手举火把,以减少明火乱动的危险。右手捧碗随时接灰烬,以防残火落地乱溅。

    举火人要坐屋角,因为屋角不是活动的中心,还不准跟别人打招呼,不准讲话,不准唱歌,做到专心守职,可以说,对火的管理达到了一定高度。

    汉代,水火盗贼不分家,统一由武官执金吾负责。

    “金吾”是两端带鎏金的铜棒,对付难管理的社会问题是很有威慑力的。

    《汉书》中说,西汉长安“每街一亭”,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24街,有24个街亭。

    街亭和现在的派出所差不多,街亭里有大鼓,有房间,有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容纳几千人。

    东汉史学家荀悦对于火情的看法是“防为上,救次之,诫为下”,“防患于未然”是从这儿来的。

    唐代负责火情的组织叫“武侯铺”,分布在城市、坊间,布置的消防兵从一二十人到上百人不等,在全城形成一个火情传达系统。

    灭火工具大多是用猪、牛、羊等动物的皮编织的袋子。

    据说,唐以前都是用这些简单的工具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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