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梵文读作fánwén(凡文)。北宋陈彭年等人编纂的韵书《广韵》指出:“梵,扶泛切,去梵。”可见“梵”读fàn(范),是去声字。今天所有工具书的注音也都是fàn(范)。由于佛经原用梵文写成,所以凡与佛家有关的事物,皆冠以梵。如:梵宇(佛寺)、梵室(佛殿)、梵坊(僧舍)、梵服(袈裟)、梵钟(庙里大钟)、梵乐(佛教音乐)、梵本(佛经原本)、梵刹(原指佛土,后为寺院之美称)等。这些“梵”都读fàn(范)。
——以上出自《北京晚报》
关于吐蕃的官制,做个简单介绍
中央官制——中央大官分两类。
第一类为宰相,其中有大相一人,称为大论,唐人译为宰相平章国事。大相以下,有时设副相一人,称为小论。又有兵马都元帅同平章事、兵马副元帅同平章事各一人,宰相同乎章事四人。
第二类为宰相僚属,其中有内大相一人,掌管国内事务;整事大相一人,管刑法。又有管国外事务、外文、财政等官。上列诸官中,大相最尊,“事无大小,必出于宰相,便宜从事”。各官都是父死子代,无子则由近亲承袭,不合继承惯例,便引起争端。
吐蕃自第十七世赞普设大相以后,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