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换完全套装备出现在舞台中央,台下一边嘘声,大概谁也没料到一个毫不起眼的男侍竟会是吉他手吧!我避开刺眼的舞台灯朝下面望去,人头攒动黑压压的一片,如同沸腾的黑米粥在锅中蠕动翻滚,我一眼瞥见人群中一个穿黑色风衣的男孩,尽管不很耀眼,却散发着一股不寻常的气质,于是不由自主地又多看了一眼,忽明忽暗的迷彩探照灯下,他正低头在琢磨着什么,对于周遭的喧闹充耳不闻,耳郭上一排淡红色的耳钉在隐约闪烁。
鼓手已经将前奏敲完,并示意我们可以开始,我稍稍对了对音,跟着鼓声的节奏,贝司与键盘已顺次加入,待第一节的合奏完结,我也加入到其中。我并非不喜欢弹吉他,也绝不是对自己的水平毫无信心,只是讨厌在聚光灯与众目睽睽之下的弹奏,对我来说,那简直如同中世纪因亵渎耶和华而被绑在广场石柱上示众的异教徒一般,除了接受受被剥光衣服等待火焚的煎熬外再没好死的方法了。
我头也不抬的边看乐谱边拨完一首“加洲旅馆”,听到下面的欢呼与口哨,感觉浑身不自在,不经意地抬头,看到刚才那个长着白净脸蛋的男孩已站起身来,手中提着一把红棕色的低音贝司,在众人的嘘声中走到台前。
“可以帮我合演下这首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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