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解放前买的,受到合法保护。
当初厂子里分房时,杜海之所以卡着不给分,也是因为顾家不愿意把私房交了,所以政策排队上要往后靠。最后还是陈思 聪发现顾家人贡献实在大,动用厂长的特批给办了。
现在听说能拿大杂院里旧私房的房契,加上差价的钱,“置换”西湖边的民国风小洋楼,顾骜立刻觉得这事儿不错。
他可是知道将来房子的值钱程度,尤其是西湖边那些稀缺地段,以后有钱也没处搞,能持有到未来的个个非富即贵,人家不想卖你根本没办法。
想要这些稀缺绝版,还真得早下手。
“姐,这里面的政策我还真没了解过,你说说市里面的政策呗。”
顾敏也就有一搭没一搭地扫盲了一些。
……
国内的住房商品化改革早期萌芽,也正是在这段时间开始的,所以政策上完全是合法的。
解放后,全国第一批允许销售房屋所有权的交易,出现在去年9月份的沪江,当时沪江市政府拿到了中央的特批政策,弄了20套最新建的住宅,全部销售给归国投资的侨眷,本国国籍的公民是无权购买的。
(注: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没关系